2018-10-29 11:40來源:未知
根據中央、省委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和《2018年郴州市引進100名高層次人才實施方案》(郴人社發〔2018〕40號)要求,經研究,郴州市教育局決定面向高等院校實施“名校優生”工程招聘引進事業編制人才41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進對象
具體引才對象為:湖南師范大學、湖南科技大學、衡陽師范學院等二本以上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二本以上綜合大學的師范類全日制2019年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引進計劃
計劃招聘引進人才41名,具體招聘引進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18年郴州市直學校“名校優生”工程招聘引進事業編制人才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
郴州市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
郴州教育信息網(http://jyj.czs.gov.cn/)。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引進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具體條件,詳見《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1)應屆本科畢業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應屆研究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即197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所學專業填寫。報考專業參考《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或專業類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市教育局研究決定。2019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提供相應專業的本科學歷證明報考。
(3)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均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崗位要求的從事工作經歷、任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紀律處分影響期未滿、尚未解除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引進程序和辦法
招聘引進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簽約、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引進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一旦完成現場確認,不得修改《報名表》信息、不得變更報考崗位。報名與面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10月29日 湖南師范大學(長沙)
11月2日 湖南科技大學(湘潭)
11月4日 衡陽師范學院(衡陽)
詳細報名時間、地點將在指定高校的網站上另行提前公告。
3.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打印填好的《報名表》(一式兩份)并手寫簽名,報考必須進行現場報名確認。確認前,報考人員必須仔細核對個人報名信息、報考崗位信息等是否準確無誤,一旦通過遞交確認,將不能修改,因信息填報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2)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3)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2018年郴州市直學校“名校優生”工程招聘引進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誠信考試承諾書》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證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學生證、2019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招聘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相關證明,無法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就讀學校或就讀院系出具的《學生基本情況證明》(樣式見附件4)。
(3)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張(同底,背后寫好報考單位、崗位和姓名)。
(4)報考人員如有學術成果或課題、獲表彰獎勵的,請提供相關資料。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由招聘引進單位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及相關政策解釋。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咨詢招聘單位。
(2)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引進單位交驗,未按時取得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并向招聘引進單位交驗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3)未在規定時間或未按規定要求提交報考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等后續環節。
(4)面試資格審查通過人員請及時參加面試。
(三)面試
1.面試地點及時間。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在資格審查時另行公告。
2.面試對象。面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引進計劃。面試對象超過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資格審查通過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形式。試教(上微型課)。面試時長為10分鐘。
4.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
5.成績及排名。采取計算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每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即為考生面試成績。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簽約
面試結束后,由各招聘引進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計劃、面試成績,按照招聘引進崗位計劃數與簽約人數1:1等額確定簽約人選,分別簽訂《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引進崗位計劃人數與簽約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時間及地點。由市教育局確定并在指定官方網站上發布。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體檢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考察資格。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引進單位組織。
(七)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招聘引進單位及市教育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核后在指定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招聘引進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市人社局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的試用期由招聘引進單位確定。
五、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不負責一一通知到個人。
(二)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和體檢時,必須交驗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現場不能出具上述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和體檢。報考人員要按指定時間參加面試,不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三)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引進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引進公告和《2018年郴州市直 學校“名校優生”工程招聘引進事業編制人才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聘用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郴州市其他機關單位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應在3日內(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如實向本次招聘單位報告,并主動終止參與本次招聘的后續相關環節。
4.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將情況如實通報其所在單位或居(村)委會。
(四)對報考人員的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面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不合格或棄權造成的招聘引進計劃空缺,同一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可遞補一次。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的報考人員不得列為遞補對象。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優惠政策
郴州市直事學校引進人才的有關待遇按郴州市《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林邑聚才”計劃的若干措施》執行。
七、政策解釋和招聘咨詢
招聘公告中優惠政策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招聘程序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招聘引進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郴州市委組織部:0735-2871250
郴州市人社局:0735-2871958
市教育局:0735-2850155
招聘引進單位電話:詳見《計劃崗位信息表》
八、紀律與監督
招聘引進工作由市紀委監察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735-2850383
附件1:2018年郴州市直學校“名校優生”工程招聘引進事業編制人才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8年郴州市直學校“名校優生”工程招聘引進報名表.doc
附件3:誠信考試承諾書 (1).doc
附件4:學生基本情況證明(樣式).doc
郴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8日
COPYRIGHT ? 2018 www.lanzhiy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安備案號:43010202000766 湘ICP備1600589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