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7 21:53來源:未知
衡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1、根據《衡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的規定,目前已完成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筆試考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現將126名考生進入面試的考試人員名單進行公示(詳見附表),公示時間從2017年4月7日至4月12日。對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是貫穿于整個公開招聘全過程,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衡山縣公開選調(聘)領導小組反映。
2、請參加面試人員于2017年4月14日至4月15日下午5點以前,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到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304辦公室)領取面試通知單。
3、面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上午8:00;面試地點:衡山縣二中(明德樓)。
4、考生注意事項
⑴考生必須攜帶面試通知單、筆試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于2017年4月16日上午7:20時前到達相應候考室候考。在上午7:35分考生正式抽簽時還未到達候考室的或不參加面試的一律視為自動棄權。
⑵考生要遵守面試程序,自覺接受面試工作人員的管理。考前在候考室等候,未經面試工作人員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考生上衛生間必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逐人前往。候考期間,應保持安靜,不得喧嘩。
⑶考生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室。
⑷考生不得攜帶與面試有關的資料進入面試室,不佩戴手表或飾品進入面試室;在面試室,只報面試考號,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答題完畢后,不得將面試試題帶出考場。
⑸考生面試完后在候分處等候面試成績,接到面試成績通知單后,應迅速離開考場,嚴禁在考場附近逗留和議論面試內容。
⑹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①在候考室和面試室攜帶、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的;
②擾亂面試考場及有關面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③偽造證件、證明等以取得面試資格的;
④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面試的;
⑤偷聽他人答題或有意將試題內容泄露給候考人員的;
⑥擅自離開候考區的;
⑦有其他舞弊行為的。
衡山縣公開選調(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4月7日
附:衡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入圍人員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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