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ody id="sichv"></tbody>
  1. <samp id="sichv"></samp>
    <tbody id="sichv"><nobr id="sichv"></nobr></tbody>
      <progress id="sichv"><bdo id="sichv"><dfn id="sichv"></dfn></bdo></progress>
      1. <tbody id="sichv"></tbody>
      2. <tbody id="sichv"></tbody>
        <b id="sichv"><ins id="sichv"><ruby id="sichv"></ruby></ins></b>
        1. <samp id="sichv"></samp>
          歡迎訪問湖南人事招考網!登錄 | 注冊

          衡陽市2016年市直機關集中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2016-11-08 10:08來源:未知

            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14號)等有關規定,決定開展衡陽市2016年市直機關集中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共計劃公開遴選公務員72名,詳見《衡陽市2016年市直機關集中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和報名地址表》。

           

            本次公開遴選職位為市直公務員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下同)鄉科級正職以下(含鄉科級正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公務員。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公開遴選面向我市各縣(市、區)、鄉鎮(街道)擔任科級正職以下(含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或主任科員以下(含主任科員)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

           

            在衡中央、省屬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也可報名。

           

            2、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應在現職崗位任滿1年;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0年11月9日至1998年11月9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6)具備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及相關干部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與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工作經歷等有關的條件,均以2016年12月31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專業界定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

           

            三、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衡陽黨建網》發布公告。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報名地點:詳見《衡陽市2016年市直機關集中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和報名地址表》。

           

            2、報名要求

           

            (1)報考者需提供填寫完整的《衡陽市2016年市集中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附后)一式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組織或人社部門公章的《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2)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未能及時聯系上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和考察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遴選全過程。在遴選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遴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報名時,各遴選機關按照職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4、最低開考比例

           

            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若確屬崗位特殊,專業性要求較強的,遴選機關經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協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并向社會公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消減該職位計劃,該職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5、筆試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統一發布,屆時一并通知筆試和領取筆試準考證相關事宜,請考生及時關注。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形式:筆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參照國家、省公務員遴選考試設立公共科目測試,測評考生的綜合能力和素質,主要為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公共科目滿分100分。

           

            因專業性較強,部分職位加設了專業科目考試,專業科目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專業能力。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門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60%+專業科目成績×40%。

           

            (2)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發布: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布。

           

            2、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擬遴選人選的比例一般為2∶1。達不到2∶1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計劃。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3)面試時間、地點:由遴選機關另行通知。

           

            3、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考試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和綜合成績相同的,并列排名。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對象與擬遴選職位的比例為1:1,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2、體檢在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各遴選機關具體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由各遴選機關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資格條件、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同時進行資格終審,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

           

            4、若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五)公示和辦理手續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名單由遴選機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人員,則正式確定為遴選對象。

           

            遴選對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轉任規定,由遴選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對符合轉任條件的,辦理轉任手續,不符合的,由遴選單位將所呈報的轉任材料退回原單位。

           

            四、招考政策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辦:0734-8866607

           

            市公務員局:0734-2896682

           

           

           

            衡陽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和機關事業

           

            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1月4日

           

           

          草久久

          COPYRIGHT ? 2018 www.lanzhiy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安備案號:43010202000766 湘ICP備16005894號

          投訴及意見反饋

          問題描述:
          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