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7 08:51來源:未知
為進一步做好關心愛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工作,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落實保護關心愛護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各項政策的具體措施>的通知》(湘辦發電〔2020〕15號)、《婁底市人社局、婁底市衛健委落實湘辦發電〔2020〕15號的實施細則》(婁疫防指〔2020〕126號)和雙峰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雙防控指〔2020〕55號)文件精神,經縣委政府同意對直接參與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防控的編外醫務人員錄聘,由縣衛生健康局、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共同制訂如下實施方案,現予以公告。
一、組織領導
此次錄聘工作由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實施,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等單位全程指導,協同開展相關工作,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衛健局和縣人社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二、錄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有利于促進人才向基層流動,增強工作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
三、錄聘對象
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崗位要求的在定點醫院(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縣第五人民醫院、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縣統一集中醫學隔離點,隔離病房直接接觸確診病例的醫務人員中的編制外人員;
2. 自愿報名且志愿去農村基層衛生院工作的抗疫一線的編外醫務人員。
四、錄聘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參加我縣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符合國發明電〔2020〕10號文件精神界定范疇,已享受一類一檔補助并上報備案的編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縣集中醫學隔離點一線醫務人員;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表現突出,按所附《雙峰縣錄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編外一線醫務人員考核細則》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
4.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5.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含45周歲)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考核時查證檔案年齡;
6.所有錄聘人員均需到我縣鄉鎮衛生院工作3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錄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組織實施
(一)報名和單位推薦
1.符合條件的抗疫一線醫務人員對照崗位條件,填寫《雙峰縣衛健系統錄聘編外新冠肺炎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1);
2.由負責全縣確診病例定點集中救治的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負責全縣確診病例、病原檢測、采樣及現場調查處置的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全縣定點集中醫學隔離觀察的金開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縣五人民醫院)等單位,根據編外一線醫務人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工作實績、德才表現等情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全面履行主體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對填寫了《雙峰縣衛生健康系統錄聘編外新冠肺炎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名推薦表》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經集體研究后填寫推薦意見。推薦名單在本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于2021年6月10日前報送到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逾期沒有報送的,視為無推薦人選。
(二)定向考核
由縣衛生健康局、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紀委監委等單位派員組成聯合考核組,對推薦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并根據《雙峰縣錄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編外優秀一線醫務人員考核細則》對其抗擊疫情業績、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考察,考核組根據考核情況對每位考核對象進行評分。推薦對象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檔案及其他相關證件證明資料提交到指定地點配合參加考核考察且填寫服從安排《承諾書》。推薦對象不按要求配合參加考核考察、不填寫服從安排承諾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聘。
(三)體檢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部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3〕58號)等一系列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聘。
(四)公示與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擬聘對象在雙峰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錄聘人員按考核成績分數的多少確定順序號,如考核成績相同,抽簽決定先后順序,然后由錄聘者依據《雙峰縣各鄉鎮衛生院醫技人員崗位需求表》按順序號自由選擇錄聘單位與崗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按程序辦理入編聘用手續,考核合格者如放棄該崗位將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一年),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因個人原因沒有在本單位服務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的,按約定的合同內容和相關政策進行處理。錄聘人員試用期按《湖南省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若干問題處理意見》(湘人社發〔2019〕10號)文件執行,試用期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終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項
(一)此次錄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等職能部門的監督,嚴格執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回避制度。凡出現不按文件規定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二)在此次錄聘工作的體檢、考核、公示錄聘等環節中,因各種原因造成擬錄聘數缺額時,不予遞補。
(三)監督電話:0738-6856863雙峰縣紀委監委駐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雙峰縣衛健系統錄聘編外新冠肺炎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名推薦表》
雙峰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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