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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湘潭市市直事業單位、市管園區人才引進公告

          2020-05-09 00:00來源:未知

          為貫徹落實“蓮城人才行動計劃”,強化湘潭市“一谷三城”建設人才支撐,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現將我市市直事業單位、市管園區人才引進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進計劃與崗位

          本次計劃引進人才共57名。其中,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共47人;實行園區聘用制度、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共10人。引進計劃與崗位條件見《湘潭市市直事業單位、市管園區人才引進計劃與崗位表》(附件)。

          二、人才引進條件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7.湘潭行政區域范圍內(含縣市區、園區)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三)有關報名條件說明

          1.各崗位年齡要求見附件1。各崗位均要求18周歲以上(2002531日以前出生),要求30周歲以下即1989531日以后出生,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84531日以后出生,要求40周歲以下即1979531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經認證后可視同為相同等級國內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學歷學位。

          3.非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人才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集中資格審查前取得;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012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4.報考人員的專業為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上的專業。本次人才引進崗位專業要求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設置。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應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應聘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由人才引進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書面意見,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

          5.人才引進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各級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以及自主創業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軍隊工作經歷。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截止至20205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0年5199:00-202052117:00

          (二)報名方式

          登錄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在網上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或參考證明(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準考證由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2020年527900-5301430

          (四)重要提示

          本次人才引進免收報名費。

          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湘潭人事考試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

          四、筆試

          (一)筆試考《公共基礎知識》、《申論》兩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按《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各占50%合成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查考生綜合管理的基本素質,涉及哲學、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識。《申論》是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實際問題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細閱讀這些材料,概括出它們反映的主要問題,并提出解決此問題的實際方案,最后再對自己的觀點進行較詳細的闡述和論證。

          (二)筆試時間

          公共基礎知識:2020年5309:00-11:00

          申        論:202053014:00-16:30

          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從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參考,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開考比例

          筆試不設開考比例,招聘崗位計劃數與有效報名人數的比例低于1:6(含)時,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紀律要求和違紀處理。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進行處理。

          )考生必須參加筆試兩科考試筆試成績方為有效。

          五、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務必仔細閱讀報考條件,結合崗位要求,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擇報考崗位,必須對所提交的信息負責。資格審查在面試前進行,由人才引進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時間等另行公告。

          (二)資格審查對象。進行筆試的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相同,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未進行筆試的崗位,所有報名人員均為資格審查對象。

          (三)資格審查內容。資格審查主要查驗報考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應聘人員須攜帶上述證書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資格審查遞補。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二)面試對象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面試公告發布后,面試對象不再遞補。

          (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加專業水平測試方式進行,單項總分100分,劃定面試最低合格線為單項70分,單項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成績合成

          (一)筆試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申論成績×50%

          (二)面試成績合成

          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50%+專業水平測試成績×50%

          (三)綜合成績合成

          筆試開考的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免筆試的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其余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如遇入圍體檢的末位人選考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體檢和考察,最終由人才引進單位和其主管部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綜合確定擬引進人員。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應聘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部署,人才引進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具體實施。考察的重點是應聘人員在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照報考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公示之后不再進行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一)確定擬引進人才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引進人才。

          (二)公示

          對擬引進人才在湘潭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三)辦理人事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引進人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由市人社局擬定聘用文件,經審簽后行文;未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由園區負責行文。

          招聘單位按程序辦理人事聘用手續,在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未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并到崗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暫緩聘用(簽訂勞動合同),于20201231日前憑畢業證書等申請辦理聘用手續。

          (四)根據“蓮城人才行動計劃”相關政策落實引進人才有關待遇。

          十、紀律要求

          應聘人員和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紀律。對人才引進工作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進行處理。

          十一、人才引進服務咨詢電話

          (一)政策咨詢電話:0731-58626298,0731-58583285

          (二)報名考務咨詢電話:0731-58568994

          (三)舉報監督電話:0731-58236759

          附件:湘潭市市直事業單位、市管園區人才引進崗位計劃表(補充公告附件)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5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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