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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縣2018年公開選調優秀教師公告

          2018-07-19 16:19來源:未知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公務員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拓寬教師引進渠道,充實教師隊伍,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優秀教師1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考試、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與崗位

            本次選調計劃為義務教育學校教師10名。

            三、選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德才兼備,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承擔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2.報考人員屬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的在編在崗教師。

            3.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湘潭市行政區域范圍內。

            4.在原單位最低工作服務年限已滿,且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選調。

            5.40周歲以下(197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日期為準)。

            6.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中小學教師資格證。

            7.具備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免費師范生或被事業單位錄(聘)用后服務期限未滿或對事業單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報考的情況。

            四、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考試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縣教育局官網” (http://www.xtx.gov.cn/xjyj )公布。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站的公示與通知,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自負。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25 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湘潭縣教育局(湘潭子敬學校內)。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3.報名時,報考人員可任選一個學科進行面試(選擇初中階段學科的必須具備本學科初中及以上資格證)。

            4.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同步進行。報考者須提交從網上打印的《湘潭縣2018年公開選調優秀教師報名表》和所在單位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同意報考及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公章),并交驗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①身份證;②學歷(第一學歷,最高學歷);③教師資格證書;④普通話等級證書;⑤戶籍證明;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選調公告,誠信填報相關信息,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材料、提供的材料與本人實際不相符的,在選調任一環節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內容:教育學(40%)、教育心理學(40%)、教育法律法規及時政知識(10%)、師德師風知識(10%),筆試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如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則按比例核減選調計劃。

            2.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內容及形式。面試內容:小學為五年級下冊相應科目教材;初中為八年級下冊相應科目教材。面試形式:面對評委上一節課(省去學生活動時間)。

            (3)面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

            3、筆試和面試時間及有關事項另行確定,具體要求見湘潭縣教育局官網通知(http://www.xtx.gov.cn/xjyj)。

            (三)體檢。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下同)。

            (四)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為考察對象進入事業單位途徑及編制性質情況、學識水平、工作能力、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

            (五)遞補。如體檢、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人員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公示。考察合格,確定為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報湘潭縣公開選調優秀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發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調用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擬選調人員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五、選調人員管理

            選調人員由湘潭縣教育局統一分配到易俗河鎮以外有空編的鄉鎮學校任教,列入湘潭縣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在湘潭縣范圍內服務滿五年后方可申請調動。

            六、其他注意事項

            1.選調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要求及程序,由縣教育局報縣編辦、縣人社局備案,辦理調動相關手續。

            2.選調人員原單位的調出手續由本人負責,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3.報考人員要對照選調條件,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報名時因個人填寫失實、有誤或資格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4.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湘潭縣公開選調優秀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咨詢電話: 0731-57882069  監督電話: 0731-57882581

            附件1:單位同意報考及工作經歷證明.doc

            附件2:湘潭縣2018年公開選調優秀教師報名表.doc

            湘潭縣公開選調優秀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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