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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韶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公告

          2020-04-30 10:46來源:未知

          為充實我市公安隊伍力量,改善公安隊伍結構,更好地為韶山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經上級公安機關和中共韶山市委組織部批準,韶山市公安局決定公開選調一批人民警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與計劃

          基層民警4名。

          二、選調范圍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

          面向全國公安系統已登記為公務員的在編在職人民警察(不含鐵路、民航、司法、林業等行業公安)。

          (二)選調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公務員身份且已授予警銜的在編在職人民警察,身體健康;

          2、參加公安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時間計算截至2020年4月28日),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不確定等次除外);

          3、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品行端正,作風優良;

          4、身體健康,能適應基層公安工作;

          5、具有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公開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

          處理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

          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

          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被開除公職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2020年4月29日8:00至2020年5月10日17:30

          2、報名方式:填寫《韶山市公安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網絡、郵寄(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或當面遞交的方式報名。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公告要求報名。報考人員提供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的,責任自負。報考人員對職位條件不清楚的,應主動向選調機關咨詢,并對自己的報考負責。

          3、報名地址:

          湖南省韶山市公安局政工室,聯系人:嚴警官,電話:0731-55682427,手機:15507326070;王警官,電話:手機:13278820516。

          (二)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內容為公安業務知識和法律知識。

          (三)資格審查

          筆試成績公布后,韶山市公安局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資料包括身份證、警察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審查結果以電話或短信方式反饋給進入面試人員。未參加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取消進入面試資格,依次遞補, 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開考比例為1.5:1,根據考試成績按1.5: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韶山市公安局黨委研究報中共韶山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減選調計劃。面試主要測評參考對象的語言表達、應變能力、思維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等。

          (五)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六)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與選調計劃數的比例為1:1。

          體檢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

          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體檢出現不合格人選時根據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通過實地調查、審查人事檔案等方式進行。對考察人員的資格條件(含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定,了解其德、能、勤、績、廉表現,重點考察資格條件、政治素質、工作實績、群眾公認情況等。有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與調入

          根據綜合考試、考察、體檢等情況,經韶山市公安局黨委研究確定擬調入人選,并按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公示7天。

          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人事工作程序,呈報中共韶山市委組織部和上級公安機關,辦理調入和錄警手續。

          (九)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公開選調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違法,不隨意放棄。資格審查貫穿于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選調資格。

          2.本次考試不指定、不出版發行任何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選調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舉辦的輔導班、開設的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選調組織者無關,敬請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本公告由韶山市公安局政工室負責解釋。


          附件:韶山市公安局面向全國公安機關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登記表


                                                                  湖南省韶山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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