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8 00:00來源:未知
汨教字〔2016〕7 號
關于印發《汨羅市2016年初中畢業學考
與普通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初級中學、市直各學校:
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岳陽市紀委、岳陽市教育局關于初中畢業學考、高中招生改革的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汨羅市2016年初中畢業學考與普通高中招生方案》,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汨羅市2016年初中畢業學考與普通高中招生方案》
汨 羅 市 教 育 局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主題詞:教育 考試 招生 改革 通知
報:汨羅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岳陽市教育局
全體市級領導
發:各普通高中、各初級中學、市直學校
汨羅市教育局
汨羅市2016年初中畢業學考與
普通高中招生方案
為了落實教育部關于中小學考試、招生改革相關政策,努力推進均衡教育,進一步“從嚴治考,從嚴治招”,認真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的整改意見,切實促進教育公平,確保我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岳陽市紀委、岳陽市教育局指示,結合我市實際,在2016年考試、招生改革的基礎上,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對去年的方案進行了修改,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汨羅市2016年初中畢業學考及高中招生領導小組。
組 長:周德保
副組長:仇 瑜
組 員:張正奇、高 猛、鐘小平、何文輝、黎玉林、
任其文、馮丁偉、龔新贊、何孟略、徐迎建、
潘 建、胡建輝、湯建明、孫建中、鄭建煌、
劉玉良
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湯建明
副 主 任:孫建中、鄭建煌、張令宜
成 員:周奇兵、劉 陽、黃衛東、彭山鴻
二、初中畢業學考
(一)素質發展評價
以新課程的培養目標為標準,結合初中課程設置、課程內容、課程實施的實際以及對學生發展性評價的實踐,構建一個能比較全面、科學地評價初中畢業生素質發展的三維框架,即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定和特長鑒定。
1、學業水平考試
(1)科目設置
A、考試科目:八年級:生物、地理;九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體育。
B、考查科目:理、化、生實驗,信息技術,勞技,音樂,美術;科技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
(2)考試形式及成績呈現形式
語文、數學、英語實行閉卷考試,總分各120分。
物理、化學實行合堂閉卷考試,兩個科目獨立成卷,各科總分100分。
政治、歷史、地理、生物實行開卷考試(可帶紙質工具書、課本、復習資料等,不得攜帶、使用電子工具),政治與歷史合堂考試,生物與地理合堂考試,每個科目獨立成卷,各科總分100分。
體育考試由市教育局體工辦具體組織實施。總分70分,測試成績50分,平時成績20分(另行文)。呈現形式為“分數”和“等級”。
信息技術、勞動技術、音樂、美術考查由教育局基礎教育辦公室組織實施;物理、化學、生物實驗考查由教育局教育技術中心組織實施,考查科目的考查形式及等級呈現方式另行文。科技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由畢業學校確定考查形式和內容,并具體組織實施。所有測試成績按A、B、C、D四等呈現。
音樂、體育、美術特長生專業測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測試方案另行文,測試成績按A、B、C、D四等呈現,作為普高和職高專業生招生依據。
十科考試科目學考成績總分分為A、B兩個等級,學考成績總分636分以上(含636分)為A等,學考成績總分636分以下為B等,畢業標準為A等。
所有考試、考查成績由市中招辦統一實行微機管理。
2、綜合素質評定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
以《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有關基礎性發展目標為依據,結合汨羅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發展的實際,整合為五個方面予以評定:①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②學習能力;③實踐能力;④審美與表現能力;⑤運動與健康狀況。
(2)領導機構及評定主體
①綜合素質評定在汨羅市2016年初中畢業學考和高中招生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各鄉鎮(場)、市直學校必須成立由鄉鎮學校校長(市直學校校長)為組長,初級中學校長、分校校長、紀監員、德育主任為副組長,有初三班主任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和社會知名人士參與的領導小組,并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辦備案。其職責是制定綜合素質評定方案,對學校評定工作進行指導,對評定者進行培訓,監控評定過程,接受申訴和舉報,對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糾正。
②各初級中學應成立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由校長、年級組長、教師、家長和其他社會人士代表組成,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其主要職責是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對校內各班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咨詢、投訴和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
③成立班級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班主任擔任組長,成員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確定,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評定小組成員中的教師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在本班級學生授課的時間一般不能少于1年,對本班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評定小組成員預定名單應向所有學生公布并聽取意見,有突出反映的應予及時替換。
(3)評定方法
評定工作小組應參考學生成長紀錄以及學生自我評價和同學評價的結果,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經集體討論,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定。評定時應注意對原始資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小組成員在對學生進行評定時存在重大分歧或學生自評與初評有較大差異,應提交學校評定工作委員會,經過更為廣泛和深入地調研和討論后做出決定。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包括兩部分:一是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重點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表達要真實、具體,不能用套話、空話。二是評定等級。嚴格按各等級標準進行評定,不得有意拔高或降低等級,等級以A、B、C、D四等呈現,五個單項及綜合等級評定為“A”等的人數,不超過參評人數的40%,評定為“D”的人數不超過參評人數的1%。
(4)評定結果的運用
①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全體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評定結果必須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并簽字。如有異議,由學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處理。
②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或不妥,應由評定工作委員會集體研究并及時改正,同時要注明更改理由,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查。
③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先分五項按等級表達,然后評定出綜合等級,作為學生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綜合等級評定標準如下:
綜合
等級
|
道德品質
與公民素養
|
學習能力
|
運動與健康
|
實踐能力
|
審 美 與
表現能力
|
A
|
A
|
A
|
A
|
B或B以上
|
B或B以上
|
B
|
B或
B以上
|
B或B以上
|
B或B以上
|
C或C以上
|
C或C以上
|
C
|
C或
C以上
|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實踐能力、審美與表現能力四項中任何二項為C等或C等以上
|
|||
D
|
C或
C以上
|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實踐能力、審美與表現能力四項中任何三項為D等
|
|||
D
|
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評為D等,則其余各項不論是什么等級,其綜合等級定為D等
|
(二)畢業標準及證書頒發
取得正式學籍的初中畢業年級學生,素質發展同時達到以下標準者準予畢業,頒發由岳陽市教育局統一印制的初中畢業證書。
1、考試科目總分等級為A等;
2、考查科目結果均達C等及以上等級;
3、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綜合等級達C等以上(含C等)。
凡考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可補考一次,補考及格者方可頒發初中畢業證書,但補考成績不能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
三、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1、報名
初中畢業生的報名及志愿填報工作由學生所在學校統一組織實施。學生根據自己的意愿在老師的指導下自主填報升學志愿。初中畢業生應具備的檔案資料一般包括:
①成長記錄袋;
②《汨羅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
③能說明或表達學生特長的作品或相關成果證明;
④可享受政策優惠的有關證件;
以上資料由畢業學校統一收集以備查驗,《汨羅市初中畢業生登記表》上交市中招辦。
2、
招生學校
本市具備招收普通高中學生條件的學校為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市五中、楚雄中學。
3、志愿填報
⑴ 普通高中全面取消擇校生。報考高中的學生在普高、職高兩類志愿中可以選其中一類,也可以填報兩類志愿。普高志愿可填報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楚雄中學。
⑵ 普高志愿填報:
①文化志愿:設置一個唯一志愿和兩個平行志愿,唯一志愿一、二中只能選填一所學校,兩個平行志愿三中、四中、五中、楚雄中學選填一所、兩所或不填。
②專業志愿:凡參加教育局統一組織的音、體、美特長測試的學生可填報專業生志愿,專業志愿最多可填報三個志愿,第一志愿只能填報一中或二中或不填;第二志愿可填報對應的三中音樂、四中體育、五中美術特色學校或不填;第三志愿可填報三、四、五中、楚雄中學(楚雄中學音體美三個專業的招生人數合計不得超過總招生人數的5%)的任意一所或不填。
(3)各學校校長、相關負責人、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必須深入研究招生方案,認真指導與管理考生志愿填報。首先是保證普職比按大體上1:1合理分流,其次應引導優生按合理的人數比例分別填報一、二中;原則上每所初級中學中考成績前10%的學生填報市一中或市二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20%。
(4)志愿填報紀律:a、志愿填報工作十分重要,學校、班主任、科任教師應該認真組織和指導,但最終應以考生及家長的志愿簽字為準;b、應特別提示考生如果被甲校錄取,就不得到乙校就讀。
4、招生人數
依據省、地教育行政部門指示精神,普通高中招生必須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招生,凡突破班級與學額的一律不予辦理學籍,并對違規的招生學校按相關規定、紀律嚴肅查處。
人數
單位
|
總班級數不得超過
|
總人數不得超過
|
正 取 生
|
|
文 化 生
|
專 業 生
|
|||
一中
|
18
|
990
|
950(含自主招生15人、
體校特招生)
|
40人(不含體校特長生)
|
二中
|
16
|
880
|
840(含自主招生10人、
體校特招生)
|
40人(不含體校特長生)
|
三中
|
6
|
330
|
270
|
不得超過60人
|
四中
|
6
|
330
|
270
|
不得超過60人
|
五中
|
6
|
330
|
270
|
不得超過60人
|
楚雄
|
4
|
200
|
190
|
不得超過10人
|
注:“總人數”含復學、留級入的學生。
5、招生錄取
⑴ 招生錄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領導和組織下,由市高中招生辦公室和招生學校共同參與實施。
⑵ 由市教育局下達2016年普通高中各校招生(普通文化生、專業生)計劃,市中招辦根據招生計劃參照學生志愿,按照等級排列順序確定錄取(單列片區除外)。
⑶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是汨羅市初中畢業生各學科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專業生成績等級、特長鑒定結果。普高錄取等級認定辦法為:將9個文化科目整合為5科,即語、數、外、理綜(理化生合分)、文綜(政史地合分);其中政、史、地、生四科各按70%折算;五科成績含體育分和優惠分,體育成績按總分70分除以5分別計入語、數、外、文綜、理綜五科;按分數高低分別劃分為A、B、C、D、E、F六等,其比例經測算再定。
⑷ 按照先市一中、二中,后三中、四中、五中、楚雄中學錄取順序,依據招生計劃確定不同錄取批次的錄取標準。同一批次的錄取中先錄專業生再錄文化生。專業生報到注冊時,必須與招生學校簽定就讀協議,方可注冊。
(5)
招生錄取分“單列片區”和“非單列片區”兩類,“單列片區”是指羅城學校、城關中學、城郊中學、博雅學校,“非單列片區”是指除“單列片區”之外的其它初級中學。
單列片區填報一中、二中的文化生錄取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參與面向全市各初級中學的擇優錄取(一中、二中文化生指標的20%);第二部分,在全市錄取一中、二中文化生平均錄取率(擇優錄取后)的基礎上增加1.5個百分點,再按此比例乘以各校學考報考人數,得到一中、二中分別在四所初中的錄取指標。然后按指標、依志愿從高到低錄取。
單列片區(羅城、城關、城郊、博雅)不進行等級錄取,一律依檔案分數錄取。
非單列片區:
1、城區片:汨羅、古培、新市、黃市、紅花
2、弼時片:弼時、李家、沙溪、黃柏
3、長樂片:長樂、天井、古侖、智峰、三江、八景、大荊
4、桃林片:桃林、范家園、白塘、磊石、屈子祠、新塘、火天
5、白水片:高坊、川山、白水、玉池
非單列片區填報一中、二中的文化生錄取分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參與面向全市各初級中學的擇優錄取(一中、二中文化生指標的20%);
第二部分,一中、二中文化生指標(“單列片區已錄指標”,“體校特招生”,“音、體、美特長生”除外)的30%分配到各初級中學,并依志愿錄取;其分配辦法是:
第三部分,一中、二中剩余文化生指標(總指標減去“單列片區已錄指標”、“體校特招生”、“音體美特長生”、分配指標、自主招生指標)面向全市依志愿統一錄取。
(6) 市體育學校學生在文化合格(學考成績636分)的基礎上(獲得省級比賽前六名的學生除外),初三學年度參加岳陽、汨羅兩級田徑比賽獲單項第一名的學生依據其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定等級由市一中、二中均衡錄取;其余學生錄取參照全市初中畢業生錄取辦法執行。
(7) 普通高中依據實際需要可在全市擇優錄取畢業學考成績達到合格標準(636分)的音樂、體育、美術特長生。一中、二中各招收40名特長生(不含體校特招生)。一中、二中音、體、美專業生比例根據學校自身發展需要確定,三中、四中、五中必須分別突出音樂、體育、美術特色招收專業生。在考生填報志愿前由綜合招生辦公室公示各校各類專業生招生計劃。專業擇優成績必須以教育局組織測試的成績為依據,嚴禁以任何形式另行測試。市綜合招生辦公室先確定各類專業各校的文化成績入圍分數線,再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特長生錄取占各招生學校計內招生指標,特長生未錄滿的在文化生中補錄。
(8)市三、四、五中特色班招生,由招生學校根據專業測試成績等級、學業成績等級兩個方面另行制定錄取方案,報市中招辦批準后執行。特色學校可優先在全市范圍內依志愿擇優對應專業招生計劃60%的專業生,其余只能在學校所在片區、單列片區、城區片和弼時片內依志愿招生。
(9) 各普高文化生等級錄取排序方法(見附件3)。
(10)檔案分組成: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物理、化學各100分,政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各70分,優惠分。
(11)錄入普通高中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定等級是“C”等以上(含C等),其中文化生文化成績不含E、F。
(12)錄入普高的學生,音樂、美術、勞技、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考查等級不低于“C”等(含“C”等)。
(13)初三數學、物理、化學學科競賽分別按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的標準計入該科學考成績。科技創新競賽中的機械工程類,按汨羅市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以3分、2分、1分記入理綜(最高分為3分);信息技術競賽按湖南省級一等獎、二等獎分別以3分、2分記入理綜(最高分為3分)。
(14)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傷殘軍人子女等按國家相關法律政策予以優惠。
(15)根據《岳陽市教育局關于認真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屈原管理區初中畢業生由岳陽市教育局向我市一中、二中另外下達招生計劃,其中一中15人,二中25人。(錄入一、二中屈原籍學生中考檔案分必須進入該區前50名)。由汨羅市教育局、屈原管理區教育局、汨羅市一中、汨羅市二中共同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
(16)一中、二中在招生計劃內分別單列15個和10個自主招生指標。用于學校招收具有特異發展潛質的學生、市外特優生以及解決征地農民子女就讀遺留問題等。自主招生對象資格必須在5月底報教育局綜合招生辦公室備案并公示。自主招生對象中考檔案分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
四、招生紀律
1、所有參與招生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本方案規定及相關工作程序操作,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公平,不允許有任何循私舞弊行為,任何人的任何違規違紀行為都將按黨紀、政紀嚴肅查處。
2、嚴格按志愿錄取,志愿一經填報確認后即具備法律效力,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修改。錄取時,一律按志愿錄取。不得重錄、改錄、補錄。
3、綜合招生辦公室及招生學校對招生錄取信息必須及時向公眾、社會公示。
4、招生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三限”政策。即限分數、限人數、嚴格按收費標準收費,對超計劃、突破錄取線招錄的學生,一律不辦理學籍,并追究校長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5、招生學校不得為招攬生源作虛假宣傳,擅自下校,進村入戶宣傳,不得招收被他校已錄取的學生。
汨羅市教育局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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