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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茶陵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17-12-05 10:10來源:未知

          因工作需要,經縣編委會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其中洮水水庫管理局1名、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下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選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選調對象范圍

          全縣全額撥款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不含中小學教職工編制人員)。

          (二)報考者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熱愛工會工作,在原工作單位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2、年齡40周歲(1976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年齡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為準。

          3、近三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在現工作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

          5、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體崗位和資格條件見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4、試用期內、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人員。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和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公布時間不少于七天。

          茶陵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chaling.gov.cn)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chaling.gov.cn)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和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正常報名)。

          3、報名地點:崗位1:茶陵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辦公室; 崗位2:洮水水庫管理局辦公室。

          4、報名需提供的資料:報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 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張。并如實填寫《茶陵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選調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選調資格。

          5、準考證的領取。考生于2017年12月20日-12月22日持本人身份證到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事業單位管理股領取。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1.筆試。筆試開考比例:崗位選調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為1:2,選調崗位未達到比例的,取消選調計劃;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寫作。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當天報考人員放棄的,不進行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按選調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 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公示

          對擬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調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社部門審定。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六)調動

          經公示無異議的對象,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監督

          整個選調工作將嚴格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其他事項

          1、各環節信息以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信息為準,未及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棄權。

          2、咨詢電話:0731-25216553;監督電話:0731-25245698

          本次公開選調政策由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7年茶陵縣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資格條件表》.xls

           2、《茶陵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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