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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石峰區面向村(社區)干部、大學生村官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20-07-20 00:00來源:未知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關于印發〈規范鄉鎮(街道)職責權限實施方案〉等五個方案的通知》(湘辦〔2019〕85號)等文件,經石峰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村(社區)干部和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及不得報名的情形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報名時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近5年所負責工作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7.曾參與拉票賄選等非法組織活動或存在跑官要官行為的;

              8.存在侵占集體財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組織、煽動或參與非法上訪的;

              9.受到誡勉、組織處理影響使用的;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1.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1個,招聘計劃5名。(詳見附件1)

             四、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各環節信息只在石峰區人民政府門戶網“通知公告”欄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并查閱。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0年7月29 日(上午9:30-12:00)- 7月31日(下午2:30-5:00)

             (二)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三)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身份證上顯示出生年月與本人人事檔案記載不一致的,請予以特別說明);
            2.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本人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

              3.近期同底1寸免冠藍底證件照2張,背面寫好姓名;

              4.《2020年株洲市石峰區面向村(社區)干部、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5.提供所在街道及區網格中心或區委組織部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

              6.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4);

             (四)注意事項

              1.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必須完整填寫報名表上的內容,提供報名所需資料。

              2.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3.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原件參加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4.報考人員須嚴格服從招聘現場防疫工作管理,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申領并提供本人電子健康卡,持有電子健康卡綠碼且現場體溫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參加考試。

            (五)領取準考證

             報名成功當場發放準考證。

              六、考試

             (一)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經報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進行,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三)筆試

              1.報名成功并發放了準考證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文字綜合能力。筆試時長為120分鐘。

              3.筆試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

             (四)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進入面試。若遇最后一名入圍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有放棄面試者,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兩次。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長為10分鐘,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綜合協調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溝通能力、舉止儀表等。

            (五)綜合成績組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以所有考生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前。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按綜合成績小數點后第三位小數大小排名。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增加吸毒情況檢查項目。體檢費用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2次。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峰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現所在街道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根據綜合排名高低進行選崗,選崗后由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此次招聘工作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區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    0731-22629700

              石峰區紀委監委:  0731-22629879(紀律監督)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監督指導)

           十、特別提示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本次招聘政策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商議決定。

              

                    附件1:2020年株洲市石峰區面向村(社區)干部、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表

                    附件2:2020年株洲市石峰區面向村(社區)干部、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3: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附件4:疫情防控承諾書


                                              株洲市石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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