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3 13:45來源:未知
根據當前工作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2018年株洲市天元區鄉鎮(街道)社工招聘方案補充公告如下。
一、根據《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聘(派)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株高天辦發〔2017〕5號)《關于落實聘(派)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株天人社發〔2018〕1號)文件要求,天元區民政局原自聘工作人員需進行超額人員(4人)分流。為更好地做好人員分流安置工作,保持民政工作的連續性,對原天元區民政局超額度聘用人員在個人自愿的情況下允許放寬報名條件參加報名考試。
二、對于報名參考的原天元區民政局聘用待分流人員,根據其在區民政局工作年限給予工作年限加分,計算其綜合成績時再加一項“工作年限分”。“工作年限分”計分辦法為:在局工作年限滿1周年計1分,不滿1周年但超過6個月計0.5分;不滿1周年少于6個月不計分(注:工作年限計算以原局聘人員與民政局正式簽訂的勞動合同起聘日期為準,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
補充公告后,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已在天元區民政局工作年限加分,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
株洲市天元區民政局
湖南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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