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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寧市人民法院2021年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2021-01-14 00:00來源:未知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有關規定和本院工作需要,擬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特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

          我院共計劃公開選調法院工作人員5名,其中審判崗位法官助理3名,執行崗位法官助理2名。具體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常寧市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報名參加選調,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并已辦理公務員登記,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能勝任選調職位工作;

          5.符合法院工作人員有關回避的規定;

          6.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不符合報考基本條件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7.干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存在問題,又未經組織認定的;

          8.選調后,即發現構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均截至2021年1月31日。

          三、選調程序

          按照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驟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發布公告

          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常寧市人民法院網、常寧市黨政門戶網等媒體上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一般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可先電話聯系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1月18日至1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周末及節假日照常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常寧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樓512室)。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賀運華  15616305253

                            劉錦璇  15674728136

          3.每人僅限報考一個職位,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同時進行。

          4.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2021年常寧市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張和照片電子版;

          (3)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正本、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6)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7)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

          (8)其他證明材料。

          5.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和考察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調過程。報考人員必須符合報考條件要求,填寫的報名信息、提供的證書和資料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則取消報考資格或不予選調。如因個人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個人負責。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無法及時聯系上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6、最低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院黨組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并向社會公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計劃。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常寧市人民法院網、常寧市黨政門戶網統一發布,屆時一并通知筆試和領取筆試準考證相關事宜,請考生及時關注。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形式:筆試由常寧市人民法院統一組織實施。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主要內容為法律專業知識與實務,考試時間150分鐘。

          (2)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發布:在常寧市人民法院網上進行公布。

          2.面試

          (1)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擬選調人選的比例為2∶1。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計劃。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放棄面試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順序通過抽簽決定,由評委當場評分、當場統分、當場告知考生評分結果。面試總分100分。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合成、排名

          (1)成績合成: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考試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和綜合成績相同的,并列排名。

          (四)體檢和考察

          ①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和考察對象與擬選調職位的比例為1∶1。

          ②體檢由常寧市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體檢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待定。

          ③考察由常寧市人民法院會同市委組織部考察。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資格條件、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同時進行資格終審,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

          ④若體檢或考察中出現放棄、不合格的,則以報考同一崗位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辦理手續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常寧市人民法院網、常寧市黨政門戶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的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后,辦理調動、任職等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選調的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常寧市紀委監委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本次選調工作相關事宜,由常寧市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734-7689511(常寧市紀委監委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

          報名咨詢電話:0734-7667001、15616305253、15674728136

                                                 常寧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

           常 寧 市 人 民 法 院

          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

           選調職位名稱

          選調人數

             年齡要求

          最低學歷要求

          專業要求

          性別要求

                 其他要求

          法官助理  (審判)

          3人

          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     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

          法學類

          不限

          具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

          法官      助理    (執行)

          2人

          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    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

          法學類

          男性

          具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



          附件2:

          常 寧 市 人 民 法 院

          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報考單位:                                          報考崗位:

          姓  名


          性  別


          民  族


          1吋

          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  )歲


          參加工作

          時   間


          政治面貌


          籍  貫


          健康狀況


          聯系電話


          學歷學位

          全日制教育


          畢業院校

          及專業


          在職教育


          畢業院校

          及專業


          基層工作年限

                年    月

          至     年    月

          所在單位名稱


          公務員工作年限

                年    月

          至     年    月

          現任職務(職級)


             進入現單位時間


          與現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


          是否已進行

          公務員登記


          年度考核是否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簡     歷

          (從大學填起)


          獎懲情況


           現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資格審查意見

          審查人員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注:請考生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在選調全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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