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9 14:52來源:未知
因我省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網報時間由4月份推遲到6月份,其發證時間相應推遲,現就我縣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有關教師資格證要求補充公告如下:
在我縣教師招聘網上報名資格初審(7月2-8日)和資格復審現場確認(8月4-6日)兩個環節中,凡已完成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報、現場確認合格等認定程序的,確因認定機構無法在招聘考試資格復審(8月6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原件的考生,可提供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同意受理憑證或者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但2021年8月31日前,考生須提供符合其聘用崗位條件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溆浦縣2021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6月 28日
COPYRIGHT ? 2018 www.lanzhiy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安備案號:43010202000766 湘ICP備1600589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