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1 11:15來源:未知
2021年炎陵縣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已于6月1日至6月6日公布,并于6月8日至10日公示了入圍資格復核人員名單,公示期間,未接到舉報。現將資格復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核人員:入圍資格復核人員,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核時間:2021年7月5日、7月6日、7月7日三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資格復核地點:炎陵縣教育局政工股202室(霞陽鎮井崗東路22號)
四、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工作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及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詳見附件4;
3、簽訂《2021年炎陵縣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核承諾書》,詳見附件5;
4、職校教師崗位需提供相應工作經歷的證明,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1年4月14日為截止日期。
5、報考崗位有戶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擁有炎陵縣戶籍最遲時間為2021年4月18日至今。
五、有關材料證件說明
1、教師資格證網上無法驗證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及加蓋認定機構公章的復印件;普通話證網上無法驗證的需提供湖南省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證書驗證證明;
2、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原件的應當是2021年應屆畢業生、并且畢業證書、獲得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前的人員,可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和畢業學校開出的畢業證獲取時間證明(且證書落款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前),證明格式詳見附件2;
3、暫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的應當是2021年春季參加教師資格認定的、并且資格證獲得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前的人員,可提供認定機構開出的教師資格證獲取時間證明(即證書落款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前),證明格式詳見附件3;
4、暫不能提供普通話證的,可提供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開出的普通話證獲取時間證明(即證書落款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前),證明格式不限;
六、注意事項
1、考生需親自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復審,代為復審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考生的委托書(委托人簽字并按指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資格復審所需要的材料。
2、考生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完整,與報考崗位要求及報考時填寫的主要信息相符,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要求的,資格復審不合格。
3、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進入面試。
4、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材料,隱瞞在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經歷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發現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進入集中資格復審點時,應當佩戴口罩,主動出示居民健康碼、行程碼,接受進行體溫檢測。
七、遞補
根據《2021年炎陵縣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之規定: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核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遞補不再發布公告,由招聘單位直接電話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電話暢通,電話無法聯系者,責任自負。
聯系電話:0731-22027976(炎陵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
炎陵縣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縣紀委監委:0731-26220016
炎陵縣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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